_19x`J3 2016年11月4日16时许,靖西市安宁乡青年男子张某到一处叫“弄双”的山坳里放羊,见到同屯的女子黄某某单独一人走进“弄双”山坳赶牛回家,即心生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于是尾随黄某某身后,趁黄不备,抓住黄某某手腕进行控制,扯破黄某某的上衣,欲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就在这时,黄某某灵机一动,大喊:“有人来了!”慌忙中张某松开黄某某,强奸未得逞。
}t.J;(ff: "h.-qQGU% ;yd[QT<I< 事后黄某报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家属向黄某某赔偿500元,并得到黄某某的谅解。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张某因一时“冲动”,在高墙铁窗内度过两年青春,实在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