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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开报导,又要给公务员涨薪了。此前由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与企业职工收入之差是一倍以上。现在又要给机关事业人员涨薪了,我想问:机关事业与企业待遇之差应该有吗?理由何在?就是差,那么差多少才是合理的?要给一个合理的让人信服理由才对啊,不能只说是政策规定,政策是你们制定的,自己制定的政策给自己捞好处,这理由充分、能让人服气吗?下面是对涨薪报导文章中的若干文字的质疑。 %{"dP%|w4}
“这一标准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全国统一规定的,是谁规定的,是负责制定法规的全国人大吗?是人社部吧。一个小小的部级单位就可以把如此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像揉面团似的频频变换,把本来是同类人员的收入差距拉大再拉大,甚至曾经肆无忌惮地拉大到三到五倍之多,符合宪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平等、按劳取酬等精神吗? ?<6@^X"
“ 县级以下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实比较低“--依据什么标准说低?与谁比低?一个机关的科长级职务的工资已经比企业厂长,总工的工资高出许多,还一再说低,还有个标准吗?难道连起码的高与低都分不清楚吗?已经有太多的“指鹿为马”的强词夺理扭曲现实的说词,一个中央机关的高官就可以随便信口雌黄吗? 86qcf"?E
“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有较大提升的空间”。——基层公务员有提升空间,比基层公务员工资低得多的企业职工就没有这种空间了吗?人社部是为全国人民,各行各业的职工的待遇和社会保障服务的,不能只考虑自己所在的行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为什么不全面分析、全局考虑他们的工资和待遇呢? lC4PKmno
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岂止是很不合理,是极端不合理!但是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已经延续了二十多年,为什么不一经发现立即改正?竟然匪夷所思地延续如此长时间,原因何在?其实国人都知道,这“工资增长靠补贴”不是人人都有,而是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才有。也曾经有过对“补贴”进行改革的措施,如“暗补变明补”等,但是执行的结果是,旧补贴依然存在,却增加了新的补贴。不是弱智的人都明白,这补那补都是钱,谁愿意放弃?广大的其它行业的职工,只有望补兴叹。问题是,现在又在大唱“补贴不合理”的高调,这不是要取消这些不合理的补贴,而是要又一次地把这些不合理硬生生地变为“合理”,已经两次发文把部分补贴划到基本工资当中去。把本来已经高高在上的基本工资再垫高一块,以便在两年一次的按比例涨薪中加大被乘数。真是司马昭之心。 -"tY{}z
“我们认为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你们是谁?难道你们“认为”怎么都行,说涨薪就涨薪。原来是补贴比基本工资高,现在提出基本工资占60%至70%,也就是说,还要继续把不合理的补贴腾挪到基本工资中来。考虑得多么美好!多么周全! :X Lp
“ 受经济形势影响,各省份的工资指导线有所下调,但幅度不算太大。反映出我们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中,增速放缓的现象。总体来说,工资还是在稳步上升的,经济转型升级之后,工资的增速可以再调上来。”——经济增速下调,是怎么造成的,与各级政府没有关系吗?不应当承担责任吗?为什么现在还要大幅增加工资待遇。总不能经济增速上涨都是政府领导的好,经济增速放缓就让企业承担。而且现在的事实证明,经济增速再放缓,也影响不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金继续上涨,只有企业受影响。用尽全力顶